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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跟品安一起來閱讀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】

日前,苗栗縣議會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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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跟品安一起來閱讀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】

日前,苗栗縣議會以可能限制地方開發為由,退回了縣府擬訂的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。有朋友讀到品安昨天對此議題的發文後,就草案中石虎棲地劃設的程序、民眾參與和獎懲機制等問題提出了疑問;另外也有些朋友問及諮詢的方式、效力、受諮詢的專家學者組成和「友善工法」的定義等。

品安詳讀了登載在苗栗縣政府公報中的自治條例草案(請參考圖片)後認為,草案中對「適宜近自然對環境友善工法」已有定義,相關專家的人選也將由縣府公告,但縣府劃設的石虎棲地既在中央規定的保護範圍之外,無論是在條例中明定或由縣府另行研議,確實都需要嚴謹、有系統的劃設程序和方法;諮詢專家的流程和諮詢意見的效力,也應設法訂定更細緻的規範。

草案中另規定,縣府以外興辦事業者,如能比照縣府「事前諮詢」、「友善環境」的做法,縣府可加表揚;或許有些朋友認為此規定僅具宣導性質,但苗栗縣府帶頭試圖改變過去破壞環境的開發行為,另鼓勵私人業者也做出同樣的改變,品安認為仍值得肯定。另一方面,草案對縣府開發行為的規範強度其實不高,縣議會既代表鄉親們的民意,僅以「限制開發」為由而輕易給草案打了回票,即無法在議會的公開場合中討論地方開發現況,及未來轉向永續發展的可能,品安覺得頗為可惜。

此事引起許多地方朋友們的討論,品安對此感到十分振奮,因為這表示有越來越多人關心苗栗在地的生態保育和永續發展。我們希望未來能進一步聚集鄉親朋友們的能量,也借重縣府和專家學者們的長才,為我們苗栗鄉親和後代兒孫的生計和生活,找到永續的出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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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苗栗縣議員,陳品安。 台大法學碩士,執業律師。 我希望用我的專業和活力,讓通霄、苑裡成為每個人都幸福平安的所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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